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经济发展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公室
4、政法办公室
5、扶贫开发办公室
6、纪检监察办公室
7、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8、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9、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各部门职能分工
党政综合办职能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办公室之间的关系;负责各种会议公务安排;负责车辆、财务、水电管理;负责值班安排、院内卫生工作;负责处理文件、电话、传真、会议通知。
经济发展办职能
1、招商引资工作。了解全县投资环境,掌握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努力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执行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决策,并负责业务洽谈、协议草拟、项目选定等工作,按时上报招商引资信息,及时反馈信息,通过内引外联,加速招商引资步伐。
2、集体资产管理。定期对镇办企业资产进行登记、检查,以防止因不合理经营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3、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经济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镇域经济的统计、调查工作。
5、全心全意为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好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社会事务办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镇敬老院管理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拥属活动,承担拥军拥属的日常工作。
5、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7、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1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11、机关事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征缴和发放服务工作;
12、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收缴和管理工作。
13、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法办公室职能
1、综治:维稳、反邪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依法治镇。
2、信访:信访值班、接访处访、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案件办理、转批催办、整理报结信访重点人员稳控。
扶贫办职能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拟订全镇扶贫开发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镇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纪检监察办职能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
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3、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4、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5、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6、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8、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复;制定并落实农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交通道路建设规划;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和监察工作;搞好城镇开发建设;负责全镇的交通、供水、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渔业、畜牧、水利事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本镇农业、林业、渔业、畜牧水利发展规划,包括抓好基本农田建设、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我镇特色资源优势,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高产、优质农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防洪抢险、抗灾救灾、水利建设、森林防火工作、农业科技、农业项目申报落实等相关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能
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技术服务及咨询;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理计划生育方面各类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