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经济发展办公室
3、社会事务办公室
4、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5、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6、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文化发展服务中心
8、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各部门职能分工
1、党政综合办职能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协调各办公室之间的关系;负责各种会议公务安排;负责车辆、水电管理;负责值班安排、院内卫生工作;负责处理文件、电话、传真、会议通知。
2、经济发展办职能
⑴招商引资工作。了解全县投资环境,掌握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努力搭建招商引资平台;执行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决策,并负责业务洽谈、协议草拟、项目选定等工作,按时上报招商引资信息,及时反馈信息,通过内引外联,加速招商引资步伐。
⑵集体资产管理。定期对镇办企业资产进行登记、检查,以防止因不合理经营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⑶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企业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⑷经济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对镇域经济的统计、调查工作。
⑸全心全意为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好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3、社会事务办职能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⑵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负责镇敬老院管理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
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⑷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拥属活动,承担拥军拥属的日常工作。
⑸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⑹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⑺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⑻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⑾机关事业在职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征缴和发放服务工作;
⑿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收缴和管理工作。
⒀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4、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职能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复;制定并落实农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交通道路建设规划;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和监察工作;搞好城镇开发建设;负责全镇的交通、供水、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
5、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渔业、畜牧、水利事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本镇农业、林业、渔业、畜牧水利发展规划,包括抓好基本农田建设、稳定提高粮食产量,发挥我镇特色资源优势,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高产、优质农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防洪抢险、抗灾救灾、水利建设、森林防火工作、农业科技、农业项目申报落实等相关管理工作。
6、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能
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技术服务及咨询;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理计划生育方面各类证件证明。
7、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收集、整理、保护民族和民间文化遗产,负责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网络维护管理工作。
8、劳动保障所:负责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负责本地劳务输出,为农民工外出务工感提供就业信息;负责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