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委机关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委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委机关、委属单位党群、信访、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县规划的统筹协调;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和主体功能区制度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运行调节措施建议;研究和提出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措施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监测分析全县市场状况和对外贸易发展措施建议,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食用植物油的县级储备。协调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省、市、县级物资储备建议。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指导和推动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全县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拟订全县物流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流通领域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组织商贸流通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发展重大措施;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措施;审核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经济体制改革股
负责做好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态势,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措施;提出深化全县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拟订扩大民间投资的建议措施,引导民间资金投向,建立重大项目社会公开发布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牵头组织全县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措施建议;研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措施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参与企业上市有关工作。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县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措施建议;组织拟订铁路、航空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铁路、航空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性措施;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社会资本进入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措施;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加强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措施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城乡经济股
综合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措施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六)工业资源能源股
统筹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能源法律、法规和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全县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划建设管理,推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按规定权限,办理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承办能源对外合作有关事宜。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综合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措施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研究提出全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协调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按照规定权限,办理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措施,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
(七)桐柏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以工代赈政策,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申报、下达全县以工代赈年度计划;承担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全过程管理,上报项目进度季报和工作信息;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桐柏县重点项目稽查办公室
负责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稽查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措施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及时提出预测预警和宏观调控措施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参与分析研究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措施,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
(二)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三)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中央政府投资、省政府投资、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拟订扩大民间投资的建议措施,建立重大项目社会公开发布制度,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国际合作。牵头组织全县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工程咨询业发展。
(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现代市场体系的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措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服务业发展,指导和推进服务业载体平台建设,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措施的制定实施;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组织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措施,组织拟订县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五)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省、市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计划。
(六)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发展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措施。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措施,规划布局并协调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负责研究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地方措施,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责任;起草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有关措施;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素保障、建设进度等实施监督,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项目稽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县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九)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年度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措施。
(十)组织落实国家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班子领导分工:
岳秀法(主任、党组书记):主持委全面工作。
马行峰(主任科员、党组副书记):协助委主任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委党务、财务、组织人事、信访、工业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能源规划建设、外资工作;分管委办公室、工业能源科;对上联系协调市发改委办公室、工业发展科、高技术产业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能源局、外经科。
黄登政(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对上联系协调市发改委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贸易科、地区经济科、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办公室。
刘 杨(副主任):负责以工代赈、扶贫、宁西铁路二线工程建设协调工作;分管以工代赈办、铁路办;对上联系协调市以工代赈办、铁路航空办。
杨振勇(副主任、党组成员)负责纪检监察、重点项目管理与稽查工作;分管重点项目稽查办、大项目办;对上联系协调市发改委纪检监察室、市大项目办。
韩敬宏(主任科员、党组成员):负责农村经济、桐柏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工作;分管千亿斤粮办公室;对上联系协调市发改委农村经济科。
田 阔(主任科员):负责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协调工作。
朱晓红(副科级干部):负责城镇建设、政策性资金争取目标管理工作;分管城乡经济科;对上联系协调市发改委城市发展科。
宋 松(副科级干部):负责交通运输、社会事业、就业与收入分配、财政金融、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对上联系协调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与设计审批科、基础产业科、社会发展与就业收入分配科、财金科。
王 宇(副科级干部):协助做好党务、财务、组织人事工作,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口内事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曾 爽(副科级干部):协助做好工业经济发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能源规划建设、外资工作。